“太难了!
科比34岁的一个人,即要拿球攻坚得分,还要兼顾防守。
科比是出了名的铁人,也顶不住,体能已经没有多少滴了……”
“点名打湖人队控卫,科比换防,前期消耗太大了。
加上湖人队自动增加防守强度,增加身体对抗,确实对雷霆队的进攻,造成了不少的杀伤……”
杀敌一万,自损八千!
但问题是,雷霆队的战斗力有一万点,湖人队的只有八千。
港道理,理论上湖人队是赚。
只是可惜,雷霆队恢复能力,很有可能,要比湖人队强上一筹。
为什么喜欢找年轻的,就是这个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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