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先生您好,我是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协理弗雷德里克·揆一,请问您要存多少钱?换成多大的票据?”

        坐在二楼卡座里,揆一先自我介绍,然后询问乌拉夫。

        乌拉夫让然把钱箱摆放到揆一面前的桌子上,然后说道:“这大概是价值一千金马克的英镑和瑞典元等,请换成荷兰盾数值的票据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的先生。荷兰盾只有银币,20荷兰盾等于1英镑,一金马克大约等于110荷兰盾,我先查收一下先生的金币。”说着话揆一优雅的展开箱子,然后整理并计算各色币种,有些拿不准的会在天秤上测重量,最后又拿着碳棒在纸上计算了半天,说道:“收您5687英镑,换算为荷兰盾的价值为113740盾,现在我为您开具收据,你要支票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乌拉夫问了支票的意思,然后点点头,说:“开两张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阿姆斯特丹银行现在只提供存款和兑换货币的业务,然后在兑换期间收取千分之一到万分之五左右的费用,后世银行的放贷业务还没出现,所以存钱也并没有利息,这点比起远东天朝的票号钱庄反而落后一些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样,由于银行是新型产业,所以这个时期的支票并不规范,但也有了支取功能。

        揆一取出印着花纹的精美纸张,在上面盖上了银行专用的圆戳,同时用鹅毛蘸墨水写下了自己的大名,以及这两张支票的编码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支票的金额是空白,可以随意填写,但不能超过先生的存款,取钱时会收取您万分之五的兑换费用。”揆一吹干墨迹后将两张支票和一张存款凭证交给乌拉夫,这三张票都要乌拉夫签字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存款凭证的原始票据上有他的签名,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拿着存款凭证取钱,必须能写出和乌拉夫原始票据上一样的笔迹姓名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支票就不必了,只要填上了数额和签字,任何人都能前来银行支取钱币,前提是支票上的名字笔迹和原始票据上的一致。

        支票的作用是用于商人购买大宗商品,为了节省收钱的过程而出现的东西,目前只能在阿姆斯特丹使用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