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早上,陆宇森是在一片灰白的光里醒过来的。
窗帘没拉紧,一条缝里漏进K市清晨的天光,落在两张床中间那条走道上。他躺了一会,听着房间里空调低低的风声,才慢慢想起来自己在哪里——饭店,K市,一张靠窗的单人床,另一张床整整齐齐,被子叠成一个角,没人睡过。
床头柜上,手机亮着。他伸手拿过来,林初宜的讯息停在最上面,还是昨晚那条:「到了吗?早点休息。」他看了一眼时间,六点半,回了几个字,又把手机放下。
然後他看见了那台笔电。
还摊在书桌上,萤幕半阖,电源线垂到地上。昨天下午那场视讯会议的画面,像是还留在那片暗下去的萤幕上。
昨天,星期五。
他坐在这张书桌前,把镜头打开,对着客户那一排西装笔挺的人,笑了一个下午。需求又改了。规格书的第八版,对方在会议里把同一句话重复了六遍,然後问他能不能再快一点。他说好,语气平和,带着眼镜底下的温和笑容。组里的年轻人在画面角落看了他一眼,他也对那个人笑了一下,像是说,没事,有我。
会开完,他关了镜头,在椅子上坐了很久。窗外的K市还没完全亮起来,楼下的车流一条一条地往前挪。他忽然发现,自己其实记不得昨天是怎麽过完的了——只记得那一整个下午,他的嘴角一直维持着同一个弧度,像一张贴上去的画。晚上他在便利商店买了一个便当,微波炉加热,坐在窗边吃完,看着外面的灯一盏一盏亮起来,又看着它们一盏一盏暗下去。唐曼一整天都在外面,说是筹备活动,他没问,她也没说,两个人像是说好了似的,谁也没有找谁。他早早就睡了,睡前给林初宜发了一句「到了,晚安」,她回了一个笑脸。
那是昨天的事。
今天,星期六。
他坐起来,把脚放到地毯上。昨晚的汗味还留在枕头里,冷气吹了一整夜,房间里乾乾的,像一只被抽空了气的盒子。他走到浴室,开了冷水,从头冲到脚。水凉得让他打了个激灵,胸腔里那股闷了一夜的东西,像是被冲开了一条缝。他关了水,站在镜子前,伸手把镜面上的雾气抹掉一块。镜子里那个人还是那个样子——眼下有一点青,胡子两天没刮,头发乱糟糟的。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,像是确认一件放了一个月的东西还在不在。它还在。他没有多看,把视线移开,套上一条深色的运动短裤,赤着上身走出浴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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