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是,”导购小姐忙说:“这件衣服穿起来不要太漂亮,虽然是新款,但也有不少身材姣好的女士试过,但都没有这位女士穿着好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仿佛是应她的话,从试衣间里出来个女孩对导购说:“这件衣服给我拿一件,”她又对王尘尘说:“你穿真的好好看,你身材好好,皮肤也好白,怎么做到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王尘尘面带尬笑:“天生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女孩面无表情的离开。

        冰山脸的木总此刻心情不错,他脸上带着不易察觉的微笑,对导购小姐说:“打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提着纸袋走在商场的王尘尘不禁反问自己,这咋回事呢?她不过就跟别的员工一样出了个差嘛,怎么有种把自己卖掉的感觉呢?工资她拿的理所应当,出差经费也勉强能说服自己,但是这衣服收的就……怎样想都不妥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店也不知道是在衣服上镶了金丝还是钻石,死贵死贵,就两套衣服,两双鞋子,小一万没了,这人情她以后怎么还?

        王尘尘曾经是一个忠实的网文爱好者,所以她对各种恋爱套路都十分了解,可这题实打实的难倒她了。一般来说,暧昧或恋爱期的男主给女主买东西,一般都是为了将亲自买的衣服亲手脱下,但眼前这个给她买衣服的人是她的老板,而且还是百年难得一见的个高腿长,肤白貌美还有钱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老板别说百年,四千年都难得一见,怎么就对她一见钟情,再见倾心,三见无法自拔?

        说实话,这种经历如果原封不动的写进,会被读者吐槽太假、玛丽苏、狗血,然后弃坑凉凉。

        确实,在学校那会儿她也确实是经管系的高岭之花,不少学弟学长同届的男生对她一件倾心,但如果吸引像木如璋那种,只要站在那儿就一堆迷妹往上凑的男人,还是太夸张了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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