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修像座蜡像一样凝视着我的手,眼珠像黏在上面似的,死死跟着我的运动轨迹挪动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把动作放得慢到不能再慢,他仍然纹丝不动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手都举累了,搞不懂他到底在固执什么。又耐着性子等了两秒,我终于烦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手随意地往前伸,十公分的距离一秒就走完了。但在我即将碰到链子的一瞬间,阿修飞快地握住我的手腕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的反应速度好快,是普通omega不可能拥有的,抓着我的力气也很大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时候我才有了能把他和步淮远联系在一起的真实感。

        客厅里的温度不低,阿修的手指却一片冰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慢慢卸了力气,但没有放开我,指腹按着我的脉搏。随着我心跳的频率,他的指尖也渐渐升温,变成和我一样的温度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突然就不那么生气了,任由他握着手腕,气定神闲地开口:“最后问你一遍,你喜欢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阿修垂着眼,很慢很轻地摇了下头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屈服了,这让我心里无比得意,漫不经心地哼了一声,回握他的手。他的手指不安地弹动了一下,被我捏住放在掌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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