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本文就是走向这个吻的历程,所以叫来吻我。
是丁费思的处女作。
丁费思没想到会有人想买下来拍成电视剧,毕竟在她看来这本书还太过稚嫩。
她的书粉其实对这本书的评价也平平,她真正红起来是靠后来的书。
这本书对她来说,只是有些意义,却没有实际事业上的助力。
而且她现在不太喜欢这本书的女主角了,
那个女主角像很早很早以前的丁费思,像一朵菟丝花,如果没有男主角来救她,她就会凋零。
可丁费思的三年,没有祝野,她也成了费大,考上了最高学府,早已经脱离了当初的心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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