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在不行,难道以后真的只能去找韩越卖身?看在往日的交情上说不定还能给个溢价不是。
说起他这位故人,当年因为有个漂亮绝顶的妈,在破楼子里出名的很。当年搬来后何煜跟着一堆小破孩去围观,结果没看到大美女,反倒是对窗框里见到的韩越印象深刻。
用何煜当年的话来讲,那就是破泥潭里游来了只白天鹅,只是这只白天鹅漂亮是漂亮,倒也不矜贵,生活条件看起来比何煜家好不了多少。这当然容易惹来些麻烦,所以何煜自告奋勇上前帮过几次忙,慢慢的倒是入了韩越的眼,两人年纪相仿,多少混熟起来。
韩越当年也是吃过苦的,林阿姨出门在外赚家资,家里便都由韩越上完学料理,他妈对家里的要求又高,所以那时候他手上拿的可不是画笔,而是各种家务伙计。
外人都说这家人性子冷,但真接触过的何煜是知道的,韩越这人私下相处还是挺温和的,所谓孤僻冷淡,那也是流离的生活所迫罢了。
不得不说,何煜当年看韩越多少是带着点美化滤镜的,既羡慕又同情,谁让他家就只有自己和那个死鬼老爹,活得那叫一个放纵与潦草。
但无论如何,这位故人现在主打一个苦尽甘来,是条值得抱住的好大腿。
何煜没搜到韩越爸爸是个什么人物,但搜着在他家见到的笔名,那人气和粉丝量叫一个高啊,何煜算着光这些也够养活自己了吧,他突然又羡慕起来,天鹅永远是天鹅,跟自己这种只能阴暗爬行的生物是不同的。
回到小区的时候已是夜色降临,眼看着电梯门快关上了,骨子里带着的赶趟让他迅速跑了起来,但还是没赶上。
只是没两秒,电梯门被重新按开,何煜见里面站着正是韩越,便以为他是看见了自己,钻进去的同时说了声“谢啦!”
而韩越则是盯了何煜好一会,说了句“好久不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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